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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虹康王击败汕头康王
2007-07-06 12:46:35.0
几十场剪不断、理还乱的庭审,终于在6月5日安徽宣城中院开庭的一场司法重审中有了了断。据悉,这也是我国首例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再审。滇虹“康王”终于迎来曙光——广东汕头康王此前经司法认定已生效的“驰名商标”将被撤销!
“滇虹康王多年的打假,居然将小品牌打成大品牌,没名气的品牌打出了名!”去年底,云南滇虹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滇虹)总经理郭振宇曾自嘲地对记者说,此话的背后是两个“康王”四年的官司纠缠。
自导自演现疑点
今年6月5日.宣城中院第七法庭.随着举证质证的展开,这起2006年8月4日作出的已生效判决暴露出一些破绽。
法庭上,审判长宣读了原告汕头公司代理律师王静于今年4月11日接受安徽高院调查时的证词。据王静证词叙述,2006年4月底.汕头公司法务部电话联系他,称需要一个安徽籍身份证复印件用于注册网络域名,于是他找来了李朝芳的身份证复印件并传真至汕头公司。随后在5月17日,以李朝芳名义注册的两个域名“中国康王”、www.kanwan.com.cn 出现,5月29日,汕头公司便将李朝芳告上了法庭。法庭上,被告李朝芳一再否认了对整个案件的知情,坚持“自始至终并未参与该案”,根本没有收到过宣城中院所发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至判决书。而原告代理人王静的证词也证明:李朝芳并未参与本案的任何诉讼活动.建立侵权网站也并非李朝芳实施。
汕头公司于去年5月29日向宣城中院提起诉讼,宣城中院于6月2日向被告李朝芳发出了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但荒唐的是.在上述文件尚未发出的6月1日,汕头公司就以“李朝芳” 的名义同律师签订了代理本案的委托协议书。
汕头公司涉嫌欺骗法院
除此之外.汕头公司还涉嫌隐瞒事实欺骗法院。
据记者了解 因汕头公司被诉侵害滇虹“康王”注册商标专用权,败诉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四川省郫县人民法院于去年4月下达执行通知书.冻结汕头公司持有的“康王kanwan 注册商标。但是,汕头公司对宣城中院隐瞒了这一重要事实,致使因侵权使用被冻结的商标竟被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
更令人生疑的是,在去年6月2日,一天之内.汕头市潮南区公证处公证员高修雁为汕头公司出具了45份公证书,仅需证实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事项就达上千项,涉及金额数亿元。滇虹提出:“这样的公证结果不知如何作出,这样的公证具有多大效力?”
“不仅如此,对方还编造证据!”滇虹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据介绍,汕头公司向宣城中院提供的证实其“驰名”的证据,基本上是与其持有商标的核定使用范围“牙膏、香皂(商品截止)”无关的侵权洗发产品。把事实上是违规使用商标的洗发水销售额、广告合同甚至宣传报道来作为其“商标驰名” 的依据,“如此举证纯属张冠李戴”。
两个“康王”四年对阵
滇虹拥有注册于多类别、共计16枚带中文”康王”字样的商标。
据了解,滇虹药业的拳头产品为“康王”牌发用洗剂.于1997年上市,2004年起,在该产品成为名牌后,汕头公司将注册于“牙膏、香皂”上的“康王kanwan” 商标扩大使用于洗发水.并使用汉字“康王”商标。两家的商标之争由此开始。
汕头公司首先以“深圳滇虹康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名义生产并销售“酮康康王”祛屑洗剂和“本草康王”祛屑洗剂,被处罚后很快又委托成都“恩威制药”生产外观与滇虹药业“康王”发用洗剂极其相似的“康王”同康祛屑洗剂。再被处罚后,其又再次炮制出“美国康王日化研究中心(香港)国际有限公司监制”的“康王”洗发产品继续侵权。据介绍.汕头公司对滇虹“康王”商标实施的一系列侵权行为先后受到全国数十家行政及司法机关处罚,生效的判决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多达30多份。“看似滇虹药业的合法维权卓有成效,但处罚并没有使这家企业有所收敛.更没有受到损失.反而在不断的被查处中‘发展壮大’。”
滇虹有关负责人近日说。
安徽高院责令重审
就在大家认为双方还将继续僵持下去的时候,滇虹从汕头康王驰名商标认定案上发现疑云重重,遂于去年12月向安徽省高院提出民事再审申请,这才有了今年6月5日对该案的重审。“从宣城中院的判决书来看,被告李朝芳于2006年5月1 7日注册域名,原告汕头公司于12天后即提起诉讼,宣城中院于7月6日开庭.8月4日即作出判决,在判决中甚至将汕头公司诉状中未予请求的另外两枚基本未使用过的商标也一并认定为驰名。判决速度未免太快了吧?”滇虹质疑。
安徽高院在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取证后,于今年4月23日依法举行听证会。听证会后,安徽高院责令宣城中院重审此案。宣城中院于4月27日由院长签发《民事裁定书》裁定:一、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宣城中院新组成的合议庭经过6月5日的重审,公布的大量证据表明,该案是一起人为制造的假案,汕头康王三个商标的驰名认定将被撤销。此案也将成为中国第一起撤销已生效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典型要案。
“滇虹康王多年的打假,居然将小品牌打成大品牌,没名气的品牌打出了名!”去年底,云南滇虹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滇虹)总经理郭振宇曾自嘲地对记者说,此话的背后是两个“康王”四年的官司纠缠。
自导自演现疑点
今年6月5日.宣城中院第七法庭.随着举证质证的展开,这起2006年8月4日作出的已生效判决暴露出一些破绽。
法庭上,审判长宣读了原告汕头公司代理律师王静于今年4月11日接受安徽高院调查时的证词。据王静证词叙述,2006年4月底.汕头公司法务部电话联系他,称需要一个安徽籍身份证复印件用于注册网络域名,于是他找来了李朝芳的身份证复印件并传真至汕头公司。随后在5月17日,以李朝芳名义注册的两个域名“中国康王”、www.kanwan.com.cn 出现,5月29日,汕头公司便将李朝芳告上了法庭。法庭上,被告李朝芳一再否认了对整个案件的知情,坚持“自始至终并未参与该案”,根本没有收到过宣城中院所发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至判决书。而原告代理人王静的证词也证明:李朝芳并未参与本案的任何诉讼活动.建立侵权网站也并非李朝芳实施。
汕头公司于去年5月29日向宣城中院提起诉讼,宣城中院于6月2日向被告李朝芳发出了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但荒唐的是.在上述文件尚未发出的6月1日,汕头公司就以“李朝芳” 的名义同律师签订了代理本案的委托协议书。
汕头公司涉嫌欺骗法院
除此之外.汕头公司还涉嫌隐瞒事实欺骗法院。
据记者了解 因汕头公司被诉侵害滇虹“康王”注册商标专用权,败诉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四川省郫县人民法院于去年4月下达执行通知书.冻结汕头公司持有的“康王kanwan 注册商标。但是,汕头公司对宣城中院隐瞒了这一重要事实,致使因侵权使用被冻结的商标竟被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
更令人生疑的是,在去年6月2日,一天之内.汕头市潮南区公证处公证员高修雁为汕头公司出具了45份公证书,仅需证实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事项就达上千项,涉及金额数亿元。滇虹提出:“这样的公证结果不知如何作出,这样的公证具有多大效力?”
“不仅如此,对方还编造证据!”滇虹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据介绍,汕头公司向宣城中院提供的证实其“驰名”的证据,基本上是与其持有商标的核定使用范围“牙膏、香皂(商品截止)”无关的侵权洗发产品。把事实上是违规使用商标的洗发水销售额、广告合同甚至宣传报道来作为其“商标驰名” 的依据,“如此举证纯属张冠李戴”。
两个“康王”四年对阵
滇虹拥有注册于多类别、共计16枚带中文”康王”字样的商标。
据了解,滇虹药业的拳头产品为“康王”牌发用洗剂.于1997年上市,2004年起,在该产品成为名牌后,汕头公司将注册于“牙膏、香皂”上的“康王kanwan” 商标扩大使用于洗发水.并使用汉字“康王”商标。两家的商标之争由此开始。
汕头公司首先以“深圳滇虹康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名义生产并销售“酮康康王”祛屑洗剂和“本草康王”祛屑洗剂,被处罚后很快又委托成都“恩威制药”生产外观与滇虹药业“康王”发用洗剂极其相似的“康王”同康祛屑洗剂。再被处罚后,其又再次炮制出“美国康王日化研究中心(香港)国际有限公司监制”的“康王”洗发产品继续侵权。据介绍.汕头公司对滇虹“康王”商标实施的一系列侵权行为先后受到全国数十家行政及司法机关处罚,生效的判决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多达30多份。“看似滇虹药业的合法维权卓有成效,但处罚并没有使这家企业有所收敛.更没有受到损失.反而在不断的被查处中‘发展壮大’。”
滇虹有关负责人近日说。
安徽高院责令重审
就在大家认为双方还将继续僵持下去的时候,滇虹从汕头康王驰名商标认定案上发现疑云重重,遂于去年12月向安徽省高院提出民事再审申请,这才有了今年6月5日对该案的重审。“从宣城中院的判决书来看,被告李朝芳于2006年5月1 7日注册域名,原告汕头公司于12天后即提起诉讼,宣城中院于7月6日开庭.8月4日即作出判决,在判决中甚至将汕头公司诉状中未予请求的另外两枚基本未使用过的商标也一并认定为驰名。判决速度未免太快了吧?”滇虹质疑。
安徽高院在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取证后,于今年4月23日依法举行听证会。听证会后,安徽高院责令宣城中院重审此案。宣城中院于4月27日由院长签发《民事裁定书》裁定:一、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宣城中院新组成的合议庭经过6月5日的重审,公布的大量证据表明,该案是一起人为制造的假案,汕头康王三个商标的驰名认定将被撤销。此案也将成为中国第一起撤销已生效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典型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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